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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韦敏宏受贿案—2025年国企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三)
发布时间:2025-03-05 17:23:37 来源: 点击:
2020年6月29日上午,南宁市中院对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韦敏宏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案情简介】
2011年至2018年,韦敏宏利用其担任中共南宁市委副秘书长,中共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共南宁市武鸣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李某某、郑某某、熊某某、黄某某、王某某、梁某、黄某等人,在采矿权办理、项目招投标和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3年至2018年,韦敏宏直接或通过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区分局原副政委黄铭东,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个人收受他人财物2669.5万元伙同黄铭东收取他人财物1510万元,共计人民币4179.5万元(其中1387.5万元未遂)。
【案情剖析】
1967年出生的韦敏宏,从人民教师、村委会主任起步,到乡镇镇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再到区长、区委书记,经历过磨炼。他曾临危受命,将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征地拆迁这块硬骨头啃下来,助力城区发展;也曾屡受表彰,获得先进工作者等诸多嘉奖。然而,面对各种诱惑,这个曾经拼搏向上的领导干部,没有清除根深蒂固的“官生财”思想,终究没有经得起考验。
韦敏宏的父亲是一名乡镇学校教师,在20世纪70、80年代,乡镇学校教师的收入比较低,母亲则是一名农民。在韦敏宏的青少年时期,家庭条件并不好,这也使得韦敏宏从读书时便暗下决心,将来要赚大钱,改变家庭贫困的状况。1990年10月,刚从广西教育学院毕业的韦敏宏虽不情愿,但仍顺从了父亲意愿,到武鸣县(2016年撤县设区)城东镇梁同中学当初中老师。时隔29年后的2019年8月31日,他在留置点写《忏悔书》时,忏悔里仍旧透露着不情愿:“90年代,与现在的情况不一样,当时老师的待遇低。从当上老师的那一天起,我就时刻想着创造机会改行。”
当老师的收入显然无法满足韦敏宏赚大钱的愿望,于是,为了多赚钱,韦敏宏用双休日、寒暑假去做生意,从武鸣县贩青菜到都安县卖,从都安县贩竹笋回武鸣县卖。为了赚一点差价,韦敏宏起早贪黑赶小客车,有时候小客车超载坐不下,他甚至爬到车顶和货物坐在一起。第一次做生意赚钱,让他感觉到“量大体苦收入低”,所以他又开始倒腾另一种生意,将万力啤酒卖到云南、倒卖白酒和水泥批条。
“利用权力做生意,钱来得更快、更容易、更轻松。我贩青菜到都安县,来回一趟赚50元左右,而当时从县直部门得到一张50吨的白糖批条,转手给商家即可赚5000元。卖万力啤酒到越南,能弄到内部价批条的,一趟可以多赚5000元,而且不用排队等货,随到随提。”多年之后,韦敏宏回忆起往事,还有掩饰不住的骄傲。正是尝到了这样的甜头,种下了韦敏宏对权力错误认知的种子,正如他自己所说:“利用权力做生意,钱来得更快、更容易、更轻松。我从骨子里认为有权力就容易捞钱。”
做生意的这段经历,使二十多岁的韦敏宏悟出了用权力、用关系去经商致富能够事半功倍的人生经验,塑造了被权力欲望左右的错位权力观。从初入职场时便对为官形成的错误认知,在之后为官从政的20多年里,没有加强对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升级改造。在“当官容易生财”的错误认识下,韦敏宏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当私营企业找韦敏宏帮出谋划策,了解有无项目可接时,韦敏宏总是很爽快,一边打招呼要石场采矿权、暗箱操作中标项目、协调租赁土地及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为老板谋取利益,一边理所当然地收受着好处费。
2016年,韦敏宏到武鸣区任区委书记。“我主政一方,是光宗耀祖的事。我应该有福同享、荫泽乡里。同学、亲戚,他们来找我办事,我出手相助,既可以回报亲戚以前的帮忙,还可以提高我家族的地位。”对韦敏宏来说,接受别人请托办事,是他懂得感恩,愿意共同分享利益。武鸣区公安分局原副政委黄铭东负责“拉皮条”接项目。接到项目后,韦敏宏指令富鸣城投公司原董事长覃勇落实项目到指定公司,有些项目再由黄铭东要回扣。
武鸣区消息灵通的社会老板,想方设法通过同学亲戚请韦敏宏到覃勇用一栋自建房改造成的私人饭堂吃喝,便可搭上将权力集中在手上的武鸣区掌权人。你情我愿,韦敏宏也乐于被社会老板围猎,欣然接受请托,帮助他们暗箱操作中标南宁教育园区道路工程、管廊项目,非法获得项目用地指标。比如,他通过向覃勇打招呼帮助老板陈某中标项目后,陈某说要按照一定比例给他好处费,他沉默不表态。然而,金钱的诱惑再次出现时,他就抵挡不住了。2018年8月,陈某在韦敏宏办公室敲定了“进贡”1000万好处费。“他从上衣口袋掏出一张便笺纸,在上面演算按比例应给的好处费数额,征得我点头同意后,就用打火机将便笺纸烧掉。纸片变成灰后,我内心深处坚信收这一笔钱是安全的,没有人会知道。”韦敏宏对细节记忆犹新。以为烧掉纸片就无人知晓受贿事实的侥幸心理可笑可叹!就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一次又一次受贿,短短三年时间,韦敏宏通过干预插手工程项目等,个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尤其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理想信念滑坡的韦敏宏以权谋私,完全背弃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走向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
2018年底,南宁市纪委监委先后对武鸣区公安分局原副政委黄铭东和广西富鸣城投公司原董事长覃勇立案审查调查,关于韦敏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的问题便逐渐浮出水面,黄铭东和覃勇被调查后,关于韦敏宏的举报材料也越来越多。为了体现组织对领导干部的关爱,纪委监委领导4次对韦敏宏进行谈话提醒,而他却拍胸膛保证自己是清白的,不存在任何违纪违法问题。为了督促韦敏宏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在2019年4月初,市纪委监委还结合有关他插手武鸣区中小学饭堂采购的举报,向其发出了函询,要求其说清楚自己涉嫌的违纪违法问题,争取从宽处理,然而,韦敏宏仍然没能认清形势,再次拒绝组织的挽救,还写下一份《情况说明》,否认函询涉及的相关问题,同时也放弃了组织给予的最后一次机会。
其实,组织对韦敏宏的每一次谈话、函询,他虽然都故作镇定,但早已是惊弓之鸟,在强烈的侥幸心理的支使下,他试图做最后的抵抗来逃避组织对自己的审查调查。韦敏宏找到自己曾在某工程项目上给予过关照的老板黄某,向黄某退还曾收取黄某的30万元;找到自己曾在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上给予过关照的老板苏某,向苏某退还曾收取苏某的30万元;找到自己曾在土建工程项目上给予过关照的老板韦某,向韦某退还曾收取韦某的50万元。韦敏宏的这些自以为是的举动,不但没能逃过组织的调查,却使自己错失了一次次向组织主动坦白的机会。
不到最后一刻不悔改,源于一直以来对党不老实不忠诚、表里不一的两面人做派。早在任南宁建宁水务集团董事长和南宁市青秀区区长时,韦敏宏就多次在党员干部大会、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会议上,大讲特讲要对党忠诚老实、廉洁从政、严于律己。一边表白自己的忠诚廉洁,一边大搞腐败,私底下欺瞒组织,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最终滑向腐败深渊难以自拔。
【警示教育】
以案为鉴叩问初心,对照剖析敲响警钟。剖析韦敏宏案件,他违纪违法并不是偶然的。政治动机不纯,“当官生财”的观念在他的思想里根深蒂固,他严重的官本位思想,入党、从政都是为了出人头地、光宗耀祖,没有把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完全忘记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以人民为中心。出发点不对、政治立场不坚定,就容易路走偏,甘于被围猎,心有所愿求腐蚀。韦敏宏失去了敬畏之心,为官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不仅没有抗拒被围猎、被腐蚀的风险,还主动充当权力的掮客,大搞权力寻租,进行利益交换。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指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这也是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最根本的要求。心中无民莫为官,为官者不可为财而为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怀信念之源、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权力始终用于为人民服务。
【案情简介】
2011年至2018年,韦敏宏利用其担任中共南宁市委副秘书长,中共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共南宁市武鸣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李某某、郑某某、熊某某、黄某某、王某某、梁某、黄某等人,在采矿权办理、项目招投标和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3年至2018年,韦敏宏直接或通过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区分局原副政委黄铭东,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个人收受他人财物2669.5万元伙同黄铭东收取他人财物1510万元,共计人民币4179.5万元(其中1387.5万元未遂)。
【案情剖析】
1967年出生的韦敏宏,从人民教师、村委会主任起步,到乡镇镇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再到区长、区委书记,经历过磨炼。他曾临危受命,将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征地拆迁这块硬骨头啃下来,助力城区发展;也曾屡受表彰,获得先进工作者等诸多嘉奖。然而,面对各种诱惑,这个曾经拼搏向上的领导干部,没有清除根深蒂固的“官生财”思想,终究没有经得起考验。
亦官亦商 错位的权力观
“做生意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的思想一直伴随事业成长全过程。我在梁同中学工作的四年时间是做生意的开始,在旅游公司我倒卖钢筋建材,在粮食局我倒卖粮油,在两江镇我搞网箱养鱼。2001年后,我参与淀粉厂民间借贷、速生桉种植。在十八大后,参与混凝土搅拌、采石场开发;在十九大后,种植沃柑、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可以说寻找机会做生意或有机会就做生意成为常态化。”从韦敏宏的自我描述来看,经商自始至终都伴随着他的工作生涯。对金钱的强烈渴望,来自于原生家庭的贫困。韦敏宏的父亲是一名乡镇学校教师,在20世纪70、80年代,乡镇学校教师的收入比较低,母亲则是一名农民。在韦敏宏的青少年时期,家庭条件并不好,这也使得韦敏宏从读书时便暗下决心,将来要赚大钱,改变家庭贫困的状况。1990年10月,刚从广西教育学院毕业的韦敏宏虽不情愿,但仍顺从了父亲意愿,到武鸣县(2016年撤县设区)城东镇梁同中学当初中老师。时隔29年后的2019年8月31日,他在留置点写《忏悔书》时,忏悔里仍旧透露着不情愿:“90年代,与现在的情况不一样,当时老师的待遇低。从当上老师的那一天起,我就时刻想着创造机会改行。”
当老师的收入显然无法满足韦敏宏赚大钱的愿望,于是,为了多赚钱,韦敏宏用双休日、寒暑假去做生意,从武鸣县贩青菜到都安县卖,从都安县贩竹笋回武鸣县卖。为了赚一点差价,韦敏宏起早贪黑赶小客车,有时候小客车超载坐不下,他甚至爬到车顶和货物坐在一起。第一次做生意赚钱,让他感觉到“量大体苦收入低”,所以他又开始倒腾另一种生意,将万力啤酒卖到云南、倒卖白酒和水泥批条。
“利用权力做生意,钱来得更快、更容易、更轻松。我贩青菜到都安县,来回一趟赚50元左右,而当时从县直部门得到一张50吨的白糖批条,转手给商家即可赚5000元。卖万力啤酒到越南,能弄到内部价批条的,一趟可以多赚5000元,而且不用排队等货,随到随提。”多年之后,韦敏宏回忆起往事,还有掩饰不住的骄傲。正是尝到了这样的甜头,种下了韦敏宏对权力错误认知的种子,正如他自己所说:“利用权力做生意,钱来得更快、更容易、更轻松。我从骨子里认为有权力就容易捞钱。”
做生意的这段经历,使二十多岁的韦敏宏悟出了用权力、用关系去经商致富能够事半功倍的人生经验,塑造了被权力欲望左右的错位权力观。从初入职场时便对为官形成的错误认知,在之后为官从政的20多年里,没有加强对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升级改造。在“当官容易生财”的错误认识下,韦敏宏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初心泯灭 抱团大搞腐败
2010年,韦敏宏从基层调到首府工作。市委副秘书长,建宁水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青秀区委副书记、区长,这些炙手可热的岗位为党和人民事业大展身手提供了好机遇。可遗憾的是,这个时间却成了他蜕变的拐点,他不再满足于业余时间赚钱。当私营企业找韦敏宏帮出谋划策,了解有无项目可接时,韦敏宏总是很爽快,一边打招呼要石场采矿权、暗箱操作中标项目、协调租赁土地及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为老板谋取利益,一边理所当然地收受着好处费。
2016年,韦敏宏到武鸣区任区委书记。“我主政一方,是光宗耀祖的事。我应该有福同享、荫泽乡里。同学、亲戚,他们来找我办事,我出手相助,既可以回报亲戚以前的帮忙,还可以提高我家族的地位。”对韦敏宏来说,接受别人请托办事,是他懂得感恩,愿意共同分享利益。武鸣区公安分局原副政委黄铭东负责“拉皮条”接项目。接到项目后,韦敏宏指令富鸣城投公司原董事长覃勇落实项目到指定公司,有些项目再由黄铭东要回扣。
武鸣区消息灵通的社会老板,想方设法通过同学亲戚请韦敏宏到覃勇用一栋自建房改造成的私人饭堂吃喝,便可搭上将权力集中在手上的武鸣区掌权人。你情我愿,韦敏宏也乐于被社会老板围猎,欣然接受请托,帮助他们暗箱操作中标南宁教育园区道路工程、管廊项目,非法获得项目用地指标。比如,他通过向覃勇打招呼帮助老板陈某中标项目后,陈某说要按照一定比例给他好处费,他沉默不表态。然而,金钱的诱惑再次出现时,他就抵挡不住了。2018年8月,陈某在韦敏宏办公室敲定了“进贡”1000万好处费。“他从上衣口袋掏出一张便笺纸,在上面演算按比例应给的好处费数额,征得我点头同意后,就用打火机将便笺纸烧掉。纸片变成灰后,我内心深处坚信收这一笔钱是安全的,没有人会知道。”韦敏宏对细节记忆犹新。以为烧掉纸片就无人知晓受贿事实的侥幸心理可笑可叹!就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一次又一次受贿,短短三年时间,韦敏宏通过干预插手工程项目等,个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尤其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理想信念滑坡的韦敏宏以权谋私,完全背弃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走向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
心存侥幸 拒绝组织挽救
“十八大之后我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十九大之后还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收受贿赂,是因为我觉得没有人可以管得到我、管得住我。”韦敏宏描述自己在十八大之后毫无顾忌、不知敬畏、疯狂敛财的违纪违法行为后悔莫及,“我没有敬畏法纪,无视组织,抱着侥幸心理,错失很多次自救机会。”如果能够及时认清形势,在组织三番两次给予机会的时候,就应该珍惜机会坦白一切。2018年底,南宁市纪委监委先后对武鸣区公安分局原副政委黄铭东和广西富鸣城投公司原董事长覃勇立案审查调查,关于韦敏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的问题便逐渐浮出水面,黄铭东和覃勇被调查后,关于韦敏宏的举报材料也越来越多。为了体现组织对领导干部的关爱,纪委监委领导4次对韦敏宏进行谈话提醒,而他却拍胸膛保证自己是清白的,不存在任何违纪违法问题。为了督促韦敏宏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在2019年4月初,市纪委监委还结合有关他插手武鸣区中小学饭堂采购的举报,向其发出了函询,要求其说清楚自己涉嫌的违纪违法问题,争取从宽处理,然而,韦敏宏仍然没能认清形势,再次拒绝组织的挽救,还写下一份《情况说明》,否认函询涉及的相关问题,同时也放弃了组织给予的最后一次机会。
其实,组织对韦敏宏的每一次谈话、函询,他虽然都故作镇定,但早已是惊弓之鸟,在强烈的侥幸心理的支使下,他试图做最后的抵抗来逃避组织对自己的审查调查。韦敏宏找到自己曾在某工程项目上给予过关照的老板黄某,向黄某退还曾收取黄某的30万元;找到自己曾在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上给予过关照的老板苏某,向苏某退还曾收取苏某的30万元;找到自己曾在土建工程项目上给予过关照的老板韦某,向韦某退还曾收取韦某的50万元。韦敏宏的这些自以为是的举动,不但没能逃过组织的调查,却使自己错失了一次次向组织主动坦白的机会。
不到最后一刻不悔改,源于一直以来对党不老实不忠诚、表里不一的两面人做派。早在任南宁建宁水务集团董事长和南宁市青秀区区长时,韦敏宏就多次在党员干部大会、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会议上,大讲特讲要对党忠诚老实、廉洁从政、严于律己。一边表白自己的忠诚廉洁,一边大搞腐败,私底下欺瞒组织,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最终滑向腐败深渊难以自拔。
【警示教育】
以案为鉴叩问初心,对照剖析敲响警钟。剖析韦敏宏案件,他违纪违法并不是偶然的。政治动机不纯,“当官生财”的观念在他的思想里根深蒂固,他严重的官本位思想,入党、从政都是为了出人头地、光宗耀祖,没有把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完全忘记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以人民为中心。出发点不对、政治立场不坚定,就容易路走偏,甘于被围猎,心有所愿求腐蚀。韦敏宏失去了敬畏之心,为官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不仅没有抗拒被围猎、被腐蚀的风险,还主动充当权力的掮客,大搞权力寻租,进行利益交换。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指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这也是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最根本的要求。心中无民莫为官,为官者不可为财而为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怀信念之源、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权力始终用于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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